宗 旨:
發揚「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精神,集結社會愛心力量,幫助貧困肢障者家庭優秀子女,在順境中完成學業。本會深刻體認「肢障者家庭」~即父母雙親或單一親為重度肢障者,百分之九十是貧困家庭,其養育子女的辛酸往往被社會所忽視。多年來多少沈默的貧困肢障者家庭只能求溫飽,對子女的教育力不從心,已有多少資質優秀的下一代被埋沒。於民國95年發起「認養清寒肢障者家庭子女」慈善活動。
您的認養善款百分之百捐助「清寒肢障者家庭」,認養過程中所產生任何行政費用均由本會全部負擔,不抽取15%手續費用。今日您認養了他們,扶持了他們,明日造就了他們也更成就了“行義”的您!
認養對象:
父母是肢障者貧困家庭之子女,從申請「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受獎家庭中遴選。
認養金額: 以戶為單位
* 每年每戶認養金為NT$36,000元。
* 認養人最低認養金為NT$12,000元。(原則:由二位~三位認養人共同認養一戶)
♦ 手 續 費: 免收,由本會負擔一切程序上所需費用。捐款方法:
請參看 認養捐款方式
用 途:
受認養家庭,在養育子女教育上所需一切開支。
含教學課本、教材、電腦設備、課外參考書籍、學校營養午餐費等。
給付程序:
每戶受認養金會以支票一次給付寄出。
受認養肢障者家庭,必須填妥本會徵信相關資料:
■保證書:保證正當運用認養金、保證遵守認養辦法相關規定,否則願退回認養金或接受本會停付認養。
■計畫書:被認養家庭概列認養金之使用計劃。
■收據及感恩小語:感謝認養人的付出。
■支票簽收:回執聯。
■ 認養金使用結報表(附認養金使用之各項發票或收據)
徵 信:
■本會捐助收據 (可做為公司費用支出及個人列舉扣除額節稅憑證)
■受認養家庭之認養金使用計劃及使用結報表(影本)
■受認養家庭感恩回函。
♥ 基金來源~於當年度各項公益活動中公開募款 ♥
♥ 認養配置:由本會安排受認養對象 ♥
※ 若有其他問題出現及勸募金額不足時,本會將保有變更給付時間及辦法之權利。
※ 認養成果結報將刊登於本會官方網站及會刊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