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區2019/03/22
劉俊麟/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3月22日又是一年一度的特教學生升大學甄試的日子,我想在這裡呼籲教育部與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界,還給肢體障礙學生一個公道吧!
全台灣的特殊教育學生(以下簡稱特教生)有一個行之有年的特教生升大學甄試,這個甄試美其名是為了要協助特教生升大學、接受高等教育,然而卻是一個欺負身心障礙學生,特別是肢體障礙學生的升學管道!這麼多年下來,不見教育部有任何積極性作為,即便是經過了政黨輪替依然如此,就算是有人前仆後繼地提出改革建議,教育部相關官員依舊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每有改革建議,不是說技術上做不到,就是說茲事體大需要再研議,要不然就是說並不是所有的家長團體都是相同意見。然後看不見什麼有效的改善措施,找了一些背書的家長團體代表,等候自己公職生涯劃上一個完美的句點。至於對特殊教育政策的擔當,從來不曾見過有這樣的肩膀。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用詞很重,並不公平。然而和這麼多年下來受影響的特教生權益比起來,我實在無法客氣地表達,請聽我娓娓道來。
首先、特教生升大學甄試本身的開缺弊端,多年來一直無法突破,就連民進黨大戰將段宜康立法委員曾經建議的「名額留用」(指甄試中不同組別之間的名額,如果沒有該組學生申請就讀,希望可以讓其餘組別的特教生申請入學,因為特教生甄試開缺的名額非常侷限也非常少)都無法執行,而這已堪稱是目前制度退一萬步的最小的要求,希望已經有開缺意願的科系,在沒有招收到本來開缺障別學生之後,可以將這份協助特教學生的心意,延伸提供給其他障別有興趣就讀的孩子選擇,但是教育部卻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多年後,一群台師大的優秀青年,再次向大考中心提出類似的建議案。理解特教學生升大學甄試的人必然明白,這個甄試並非外界想像好,除了分組開缺不公平之外,連肢體障礙學生,至今仍然被強迫和身體病弱或情緒障礙(思覺失調)學生一起歸類在「其他類組」。根本不同障礙特性的族群,硬是被擺在一起,筆者也曾向大考中心提出建議,希望能夠將肢體障礙類獨立出一個組別,因為肢體障礙類的孩子們,他們可以挑選的科系、學校的條件重點,和思覺失調或是其他身體病弱的孩子,是截然不同的。
沒有分開組別,是一種忽視肢體障礙學生權益的失職作法,對於CRPD 的積極平權主張,更是忽視到一個極致。然而這樣的提議,被一個由教育部主導的討論會用「茲事體大要再研議」又給打回票。
以障礙類別「其他類組」、報考第二類組(理工科)為例,整個台北大區,只有台灣大學開了4個名額,其中的電機工程學系還備註:「本系實驗課程均須親自操作、獨立進出方便,選填時請慎重考慮。」,請問這樣的描述,一個使用電動輪椅代步的學生,如果成績和興趣都符合標準,到底該選或是不該選擇這個科系就讀?其餘大台北地區的公私立大學(包含台師大、國北教大、政大、台北大學、市立大學、輔仁、東吳、實踐、文化……都沒有任何一個科系有名額給其他類組的特教學生……沒有任何一所提供名額給「其他類組」的特教生機會。請問、肢體障礙學生最重要的「就學地點」因素可曾被重視過?
其他類組裡面有許多沒有肢體障礙問題的學生,可以自在的選擇中部、南部、東部的科系就讀,而肢體障礙學生卻只能和他們一起爭取交通地點靠近自己家庭,原本就少的可憐的單一地區名額,老實說、真是被吃盡了豆腐。不論是名額留用申請的建議,或是其他的改善方案,教育部從來沒有提出來過。就連增加一個肢體障礙類組,教育部至今仍然無視這麼明顯的特殊需求。
以往我們和教育部溝通這些問題的時候,總是會被告訴「大學法、大學自治」所以教育部管不到大學的這一塊,必須要由各大學自行決定。但其實教育部根本就不尊重法律,在我國的法律適用慣例中,特別法(專法)是優先適用於普通法之前的,所以特殊教育法當然也是優先適用於大學法之前。
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明列法令依據:一、「特殊教育法」。二、「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我不免要向教育部長提出嚴正抗議,主管特殊教育的教育部,究竟對特殊教育學生升大學的法規做了什麼?看看這兩個法案,也難怪人家大學端不甩你,因為根本沒有有效的規範在這些法條裡面,才不是什麼大學法、大學自治,是主管機關沒有好好的制定相關法律、不管特教學生的權益。所以不論其他學生的學測、指考制度怎麼變革,不論原住民學生、港澳學生、僑生……的入學機會怎麼規範,特教學生或說身心障礙學生的機會就是鳳毛麟角,好像是別人施捨才有的。
雖然有許多身心障礙學生透過自己的努力,進入到各地的大學求學,然而在現有的管道中是很難和普通生競爭,所以得到適性教育的機會更是少。教育部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特教學生的支持在哪裡?障礙族群和他們的家庭沒有真實的感受。
對於特教甄試的考場,也非常的不合理,從花蓮到苗栗的所有肢體障學生,如果要考這個甄試,必須要到淡江大學考試。
這又是吃盡了行動不便學生豆腐的安排,被規劃為「其他類組」的行動不便學生,不能在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便利的台師大、致理科技大學或是國北教大的考場考試,卻被安排在偏遠的淡江大學考場,姑且不論看考場的不方便,一早要進考場,起碼要提早一個半小時的準備車程,而且還不能有任何的絲毫耽擱,對於早晨盥洗準備需要較長時間準備的肢體障礙學生來說,根本就是個不可思議的安排。或者可以這麼說:在大考中心的主任心中,其他類組裡面根本就沒有所謂肢體障礙學生的位置。
已經這麼多年了,我國的大學錄取歷經了聯考、兩階段聯考、多元入學、學測、指考、統測……。大學錄取率從不到30% 演進到達了90%,從不一定有學校讀,演變到少子化,後段私校招生狀況不佳需要有退場機制。但時至今日,特教學生仍然沒有好的機會接受適性高等教育。
我在此沉痛地呼籲教育行政官員,以及一些常被徵詢的家長團體代表和專家學者們,請給特教學生一個接受適性高等教育的機會,還給肢體障礙學生一個公道。
新聞連結: 劉俊麟:教育部還給肢障生一個公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