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那一家具備完善地無障礙設施設備?

【請問那一家具備完善地無障礙設施設備?】無障礙環境檢測

陳明里
台北市行無礙協會辦公室主任/第四屆鄭豐喜破浪勇者獎

按「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100坪)以上之餐廳、飲食店、飲料店(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及冷飲店等)類似場所要求有無障礙設施設備?請問那一家有施作無障礙設計設施?又那一家店面具備完善及維護安全地無障礙設施?
按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一O章 無障礙建築物(原:公共建築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第 170 條 建築物使用類組B類->>商業類->>B3->>2.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之下列場所:餐廳、飲食店、飲料店(無陪侍提供非酒精飲料服務之場所,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及冷飲店等)類似場所;試問到底那些業者遵守規範了?
話說從頭,無障礙建築物(原:公共建築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法規:首部曲為「內政部97 年4 年10 日台內營字第0970802190 號令訂定,自97 年7 月1 日生效;第二代為內政部97 年12 年19 日台內營字第0970809360 號令修正;第三代為內政部101 年11 年16 日台內營字第1010810415 號令修正。
但是,更早的(原:公共建築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為97 年7 月1 日以前的法規(蠻荒期)內容,因為該條文內容用詞過於簡易粗略(空泛)、設計圖示、尺寸規定、空間要求、材質說明、人體工學、指標引導等等,真能懂意思(要給誰使用)的人少之又少!所以公共建築物及公共場所之無障礙設計設施就出現一些莫名其妙的成品作亂為害,令人不敢恭維及領教!
親眼所見的荒繆設計,如:馬桶旁一側的扶手設計「水平往外推出型式」(另外要有卡榫插梢固定住才不會亂晃向外移位),「兩側扶手固著地面型式」(阻礙輪椅族無法側面移位入座使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棒腹大笑不已;這些設計怪物曾在基隆、苗栗、雲林、中國杭州(大飯店)等撞見過同一樣型式作品,實在嘆為觀止,真設計奇人也,而且還輸出到國外攻陷中國!
最近有機會光臨消費三處伯朗咖啡館(台北中山店、南京店、外澳城堡館一),看見他們的無障礙設計設施,心中感觸良多,真不知要如何說起,同時亦想起其他的餐廳、飲食店、飲料店(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及冷飲店等)類似場所(樓地板面積100坪以上之星巴克、露易莎、麥當勞、肯德基…等等)到底有沒有提供無障礙設計設施?各家店面是否具備完善地無障礙設施設備?
當下第三代「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如果中央(各部會)及地方(直轄市縣)政府權責機關無法督促(積極作為)要求落實,以及有人力專責事權分工與業務諮詢指導協力推行,很顯然地就會落入「法規千萬條,要用自己喬」的悲慘境遇,亦或視室內及戶外的無障礙設計設施為牛鬼蛇神!而且避之唯恐不及,更不用說找到對的人來專業設計施作了!

*文章刊登於本會第77期《無障礙雜誌》

#鄭豐喜基金會   #鄭豐喜破浪勇者獎   #台北市行無礙協會  #無障礙

圖一、不適宜的樣式設計>>雲林縣員林演藝廳 (陳明里 拍攝2013.06.28)
圖二、不適宜的樣式設計>>臺南二鯤鯓砲台-億載金城 (陳明里 拍攝 20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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