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身權小組第4屆委員選舉

臺北市身權小組第4屆委員選舉
請投 【15號林君潔 】

君潔曾獲本會第二屆「鄭豐喜破浪勇者獎」,與本會一同努力為無障礙環境發聲,爭取維護身心障礙者最大權益,請協助支持與轉貼。

*投票時間:109年12月21日(一)上午10時至12月25日(五)上午10時
*投票類別:身心障礙者代表、身心障礙者之法定代理人或家庭照顧者代表。
*投票資格:限109年8月31日前(含當日)設籍本市之身心障礙者可參加投票。
*資格比對:請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身心障礙證明之重新鑑定日期等3項個人資料,經系統比對無誤後,即可進行投票。身心障礙者資料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之身心障礙人口資料庫資料為準。

可投票數:每一名身障者最多可於候選名單中投出3票(不限障礙類別),每票必須為不同候選人。

投票網址:
 身心障礙者代表、身障者之法定代理人或家庭照顧者代表(我要投票)

君潔簡介:
我是一名重度障礙者女性,也是一名工作者,擁有多重身分的優勢,希望能將自己的經歷及知識,轉換為助己助人的力量,爭取身為一個人的基本權利,我不認為透過我或少數委員可以完成這件事,但將盡可能地撐開這個平台,讓更多人能參與,如:提高開會次數,爭取身權小組會議開放列席/直播,資訊公開,加強監督,積極檢討改善問題。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從公私部門的觀念改變到各項權利推動,都是重要的。
以下為我的目標: 【消除環境與制度障礙】
一、推動無障礙環境及資訊平權。
二、推動障礙者自立生活相關服務。
三、提昇個人助理、手語翻譯員、聽打員…等相關服務人員之工作保障及待遇。
四、落實身心障礙權利,擴大障礙者參與。
學經歷:
• 台北大學司法系畢業
• 「DUSKIN亞太身心障礙領導人才赴日培訓計畫」結訓。
• 內政部無障礙勘檢人員資格
• 獲選美國國務院 international Visitor Leadership Program(IVLP) 障 礙 者 權利保障參訪計劃代表
曾任:台北市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 一、二屆委員、台北市社會福利委員會第七屆委員、台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服務品質監督委員會第 11 屆委員、 中華民國先天性成骨不全症關懷協會理事、國家文官學院講座
現任: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理事長
 

障礙者社會參與的必要性

劉俊麟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對於致力推動環境無障礙的所有人來說,現在是我國制定一套專法最好的時機。民間的倡議和理解溝通方式,已經從過去的隱忍進展到抗議、申訴;倡議的手段也從以前的大聲疾呼,演進成強調法制化的重要。所有的發展已經到希望能夠制定一套「無障礙專法」、「反歧視法」甚至是「平等法」。這樣的邏輯充分顯示出障礙者對於一個社會進化的必要性。由解決自身障礙為出發點,當能解決社會上的普遍性問題,這就是障礙者存在非常重要的一個元素。

2020年由於中國爆發武漢肺炎,鄰近的我國首當其衝,也因此讓經歷過SARS 的台灣公衛、傳染醫學界繃緊神經來面對,台灣的抗疫表現可圈可點,獲得全球的肯定。其中受疫情影響,許多企業、團體紛紛利用網路會議的科技來處理事務,甚至臉書(Facebook) 、微軟、蘋果(Apple)、推特(Twitter)等科技公司,率先實施員工在家上班。如今,他們準備讓自己的員工成為最晚重返辦公室的一批上班族,其中有些上班族可能根本不用再回辦公室。臉書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更宣布,預計接下來的五到十年間,臉書會讓將近50%的員工永久在家工作。或許對於社會大眾來說,這只是一個科技進步的必然現象,但是早在這之前,許多身心障礙者由於出門不便利,或是受到許多環境條件或身體狀況的限制,開始透過各種網際網路的技術,利用視訊科技遠端上課,或是進行網路會議討論。如今因為疫情的關係,這些方法被搬上檯面運用,全球知名大學幾乎都改為視訊課程,許多大學生在家裡透過電腦上課,與教授、同學互動,而各行各業也開始發揮創意,讓員工可以在家處理工作。試想、一個工作是可以透過網路在家進行,那麼全球眾多的障礙者如果可以充分接受適性教育,是否就成了一大群生力軍?這一點又再次證明了障礙者是人類進步發展中的必要元素。

解決障礙者的困難,可以充分提供人類一個進步發展的清楚方向與實現的願景。這是我們一再一再強調的事實,希望社會大眾能夠理解這樣的重要性和未來性。像是解決老人問題的長照政策,其實只要能解決肢體障礙者、智能障者、聽覺障礙者、視覺障礙者的特殊需求,不管是身體機能退化的老齡化國民,或是失智長者的特殊需求,都能夠得到妥善的協助,如果我們早一日懂得障礙者的必要性,我們就能早一日建構一個舒適、宜居、安全的社會。

推動無障礙的我們,一再呼籲國家制定一套平等法,台灣社會已經從以前強調省籍平等、族群平等進展到性別平等。今日、我們需要更有遠見,利用「平等法」的制定,保障全體國民的交易、資訊運用、交通、教育、醫療、工作、育樂……各方面都能兼顧所有人的平等權利。

讓身為一個台灣人可以如同這次的抗疫表現一般驕傲,對全世界宣示,我們由尊重、解決障礙者的困境開始,進而發展成為一個更能兼顧各方面差異、尊重人類多元發展的進步國家。

劉俊麟先生
現任: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理事長
台灣弱勢病患權益促進會 理事
國家文官學院講座

無障礙環境~好還要更好

黃俊男  鄭豐喜基金會 身障權益行動總監

圖一 捷運台北車站電梯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行動不便不只是身心障礙者、也包含了年長者、孕婦及臨時傷病者等、對無障礙需求也相對地提高,所以公共場所不能只是有就好、而是要有、還要夠更要好。

圖一為捷運台北車站電梯大排長龍,已是司空見慣的常態,圖二、圖三是通往高雄國際機高雄場捷運電梯,建置當時高雄航空站即要求四座無障電梯,可見其先見之明。

圖二、通往高雄國際機高雄場捷運電梯
圖三高雄國際機高雄場捷運電梯

黃俊男先生
經歷:
鄭豐喜文教基金會 身障權益行動總監
臺北市政府 市政顧問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首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委員
交通部無障礙交通環境推動小組 委員
「臺北巿社會福利委員會」委員。
「臺北巿政府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路線審議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服務品質監督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政策諮詢委員會」委員。
復興廣播電台 主持/企劃。
受邀各界演講,以《推動身心障礙權利》為講題,已逾三百多場次。
「台北巿無障礙環境推動委員會」,協助政府推動台北市無障礙環境。
長期履勘各縣市無障礙設施。

新北市政府根本不認為設置「羞辱」障礙者的「刑具」是錯的!

林文華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身障專用刑具

長期以來,障礙者戶外行動「受虐」於各式怪物 (即路阻) 痛苦萬分,眾多朋友也不時向政府反映;直到 2014/5/6 由立委陳節如舉辦「這不是障礙,甚麼才是障礙?如何去除路阻公聽會」,拔除怪物的呼聲到達高峰。各縣市政府也都發言表示會配合拔除怪物的行動。
 (會議記錄:https://digitaiwan.com/?page_id=9819)

當時一兩年間,也確實見到政府部門的積極態度,快速處理投訴案件。內政部還提出不錯的鏟除怪物績效,並適時提出有效的法規《都市公園綠地各主要出入口無障礙設施設置原則》,和官網「都市公園綠地出入口路阻障礙通報列管窗口」上線。

然好景不常,後來的幾年直到今日,新的怪物不斷出現;政府對投訴案件也變得刁蠻,亂舉法規對著我們打槍!能順利拔除怪物的案件都是公文往返數次,還折騰投訴人出席會勘,才得以心不甘情不願的解決。但新怪物的增生速度比拔除的快,感覺「拔掉一根,卻生出三根。」讓人氣餒手軟。

因此我整理幾年來的心情感受,即文《痛恨怪物! https://digitaiwan.com/?page_id=4766》;幾個象徵性投訴案件,陳列於《無障礙專題 https://digitaiwan.com/?page_id=8319》。

監察院報告與糾正

我們真很想知道到底政府是怎樣,好友劉俊麟兄等幾位朋友們找上監察院,最關心我們的幼玲姊接了陳情案。 2019 年初個人接到監察院調查處調查員的邀約, 2/27 出席監察院的「身心障礙者無障礙地進出物理環境諮詢會議」; 8/8 「王幼玲委員、趙永清委員提 108 內正 0027 」糾正案文及「 108 內調 0069 」調查報告出來了。

我們當然想知道,政府會提出哪些策略或解決方案,以永久有效的規範相關單位不再犯錯。

2020/6/8 開始的幾次會議「研商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理環境事宜會議」是營建署針對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召開的,我們好期待政府能提出有效解決怪物問題。可是討論到怪物一節時讓人非常失望,會議只用官方說法回應而已,結論就是「會加強監督」。

  • 營建署就像郵差,完全沒有約束力,投訴案件到手只是轉信而已,投訴者仍然被踢回地方政府。
  • 個人認為,這些怪物很多都是政府單位設置的,可是誰來監督?若沒明文懲處或罰則,根本無法作為。
  • 公務員總是無法累積「經驗值」,一旦承辦員變動,就完全回到原點!

可是會中營建署還是告訴我們,會加強宣導。

提供現成案件

無奈之下,我天真以為這次至少「面對面」請託,營建署會特別有效處理。我請幕僚轉達兩個案件和照片:

20200727-新莊廟街徒步區出入口
20200727-板橋特三停車場

就在幾天前,我收到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的回函。我氣到腸子要拉斷!

新北市政府根本不認為設置「羞辱」障礙者的「刑具」是錯的!不予快速拔除還理直氣壯的打槍回來。忍心讓想通行的障礙者鑽來鑽去,表演給眾人觀賞;擺明用檔機車名義,歧視障礙者的通行。

我要問,這是合法的交通設施嗎?有財產列冊嗎,編號多少?我們可以敲掉再向交通局要工資嗎?

行車是交通,行人也是交通;交通局的任務是阻礙交通嗎?怪物根本就是路霸,市民有權要求警察取締,可是實務上根本不處理政府自己加設的路霸!

林文華先生
現任:
鄭豐喜文教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台北市肢體傷殘重建協進會 常務理事
台北市市政顧問
曾任:
研修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相關法規專案小組 委員
台北市騎樓整平工程規劃案勞務採購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 委員
台北市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管理委員會 委員
台北市無障礙環境推動小組 委員
臺北市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 委員

投訴【台中客運】霸凌乘客

投訴【台中客運】霸凌乘客一案過程
1090526 透過台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投訴→1090819交通局回覆→1090820本會執行長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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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台中客運】霸凌乘客 | 案件編號109-E017661

5/24下午pm18:05本人送友張女士(明道大學老師)抵達台中轉運站,欲搭乘18:30班車返校(台中-台西),至台中客運櫃台購票時櫃台人員說乘車人多,估計最快能搭到19:00的班車,叫我們去排隊!我問她為何不能給我們19:00班車的票?讓我們去吃個晚餐,或用個飲料,時間到時來上車。卻要所有乘客罰站將近一小時排隊等車,她說不排隊就上不了車,我覺得十分不合理,看著這麼多乘客十分受罪站著將近一小時排隊等車,是否掌控乘客屈服感到很有權威,那不是很變態?只為了懶得賣排號,這又不是公車是要上高速公路的一小時長程車。
小小的等候區有4個目的地,排隊4行,等候的人密集在一起,在疫情當前的今日完全違反人人要保持1.5公尺的安全距離,(還有插隊的紛亂火氣)如此公然漠視乘客防疫的安全。
我居住在臺北,比較臺北轉運站、市府轉運站的售票作業,處處顧及乘客的權益、服務乘客的方便,覺得臺中真是落後!臺中市政府是不是應該負起責任?交通局是不是應該負起督察缺失最大的責任?
我作為鄭豐喜基金會執行長,維護肢體障礙弱勢族群的權益,試想若有持拐、支架足、小兒麻痺腳、單腳…高齡老人等乘客,被臺中客運這樣折騰,不禁熱血沸騰,決定投訴相關單位。
盼能得到重視,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臺中客運的所作所為,算是人嗎?

投訴人 何祖瑛.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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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臺中市公共運輸處/營運管理課回覆】
親愛的市民朋友祖瑛小姐:您好,您透過陳情整合平台及本局局長信箱反映公車問題一案(案號:109-E017661及10902040),本府甚為重視,為求慎重,茲以書面向您說明如下:有關您反映公路客運路線屬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轄管,本府已函轉該單位卓處。若您有其他公車相關建議或問題,歡迎與本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聯繫(04-22291716),或致電臺中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免付費專線0809-000-995,請多加利用。感謝您關心本市交通建設,倘有其他建議,歡迎您提供本府交通局,您的寶貴意見將會納入交通建設的參考。

交通局/臺中市公共運輸處/營運管理課 109/08/19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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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執行長回覆】
台中市長信箱/交通局/台中市公共運輸處/營運管理課
案件編號:109-E017661 府發收文號:1090126412
FROM:鄭豐喜基金會執行長
案 由:回覆本人投訴貴府
感謝台中市政府苦民所苦,本人投訴後積極處理,經本人查詢有確實改善,效率卓越令本會感動。僅代表本會致十二萬分敬意與謝忱!都市的進步從小地方做起,共同繼續努力造福市民及弱勢族群。敬禮!

鄭豐喜基金會執行長 何祖瑛

台中公車轉運站大排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