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合歡山的緣起…不滅

【我與合歡山的緣起…不滅】- 無障礙旅遊分享

吳秋芬
任職 東南旅行社/第四屆鄭豐喜破浪勇者獎

以前只要看新聞報導合歡山下雪了,就好想去追雪,看著白雪紛飛落下,或堆小雪人還有打雪仗,但結冰的路溼滑,對拿枴杖的身障者真的不方便,2012年坐著電輪第一次上合歡山,那時雖然已沒下雪,但路邊還有一些殘雪,樹枝也都結冰成晶瑩剔透,那時只覺得很美,後來才知道原來這種現象就叫霧淞,也叫做冰花,這是第一次在台灣看到的冰雪美景。

後來不論是去追流星雨,看桃、李花都會再上合歡山,因為合歡山一年四季有不同的美,日出、雲海、夕陽千變萬化,另人瀏漣忘返!

一般人登山輕而易舉,可是對坐輪椅的人根本想都不敢想,就在2021年的3月,跟著{行旅無疆}上合歡山攻頂,要上主峰的步道長1795公尺,某些路段稍陡,也偶有坑坑洞洞破碎路面,輪在步道上人要往前傾,若再有人從旁協助上到基地台輕而易舉,但要上主峰還有幾個階梯,若不是揹或抱,可能就要在此打住,但我們有幸,在阿忠和阿弘二個人幫忙下,一前一後擅用輔具硬是將我們推上合歡山最高峰3417標高處,眼前視野遼濶、群山環繞,還看到台灣最美的公路,這時的心情無法言喻,只有滿滿的問號,我真的上來了嗎?是我嗎?真的是我嗎?這是我人生唯一的百岳,也是永難忘懷的一次旅遊!人生有很多夢想與願望,成就夢想要感謝很多人的幫忙,有你們,夢想得已成真,感謝生命中的每一位貴人~~
#武嶺有無障礙廁所   #清境國民賓館與梅峰皆有無障礙房

*文章刊登於本會第77期《無障礙雜誌》
#鄭豐喜基金會  #鄭豐喜破浪勇者獎 #無障礙

長照應以人為本發展多元模式

【長照應以人為本發展多元模式】–無障礙法規探討

林君潔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 / 第三屆鄭豐喜破浪勇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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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長照服務的問題是,用項目切割讓障礙者的生活支離破碎,無法成為完整的一個人,讓本來生活上有很多困難的身心障礙者,增加更多的阻礙與枷鎖,以下我們提出幾點認為要盡速修法的理由:
1、因應CRPD在國內生效,應盡速檢視修正長期照顧法違反之處,並擬定機構資源移轉至社區服務計劃,保障障礙者自立生活的可能性及自主自由。我們不希望老人或重度障礙者被迫離開自己的親友、社區和喜好的生活模式,在機構度過終生。有太多實証及研究指出,將障礙者安置機構,無法讓其享有和一般人一樣生活及平等的權利。
2、長照不應一體適用,必須依不同族群、角色、性別、年齡及社會處境,以人為中心給予適切的服務,例如:原鄉資源不足、無障礙空間更是缺乏,原住民或原住民障礙者往往為了取得服務只能遠到都會地區,但到了都會地區不論語言、生活習慣、提供服務方式及付費機制都未有考量尊重原住民特殊文化,造成嚴重斷裂。加上長照以失能醫療模式為主,無社會模式觀點,讓障礙者失去社會角色,無法實踐自我,長照應依不同年齡、性別、障別(特別是精神障礙、聽障、視障服務模式更容易被忽視)、言語(含手語、原住民各語系…等)、不同族群的需求,給予多元服務模式。障礙者和一般人一樣,有可能擔任親職、可能是學生、上班族、畫家、運動員…各個不同身份以及興趣喜好,應提供多元、以人為中心的協助生活模式。以社會處境來說,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來襲時,對於障礙者來說,反而在最艱困的時刻,被中斷或限縮服務,無法維持疫情下的生活運作,請長照服務人員協助障礙者做防疫措施,購買民生用品、餐點、清潔環境、輪椅、甚至定期就診取藥都被拒絕,突顯長照失靈,將責任推就個人及家庭身上,缺乏權利保障及合理調整措施。

3、現今社會結構改變,未婚、單親、失婚、雙薪家庭人口驟增,不應再以家庭為中心,不應再將照顧壓力轉放到家庭、婦女或個人身上,應急速建置完善的公共照護服務及社會安全網。
4、因此在因應多元族群、障別、性別…等不同,應盡速重新檢討需求評估、訓練課程、服務提供方式,改善收費機制。為保障服務使用者之權利,應建立個人福利帳戶提供障礙者多元選擇服務權利,不被服務項目切割,並且保障政策參與機制,不被噤聲。另外,有關多年來障礙者及其家庭因長照失能而須自僱外籍移工問題,也必須正視,應將外籍移工納入長照重要人力。
5、各縣市應調查需求,逐年改善及編列預算,以因應人口快速老化及多元族群身份交織下所產生的需求。

未來我們也會聯結更多團體一起推動修法。

*文章刊登於本會第77期《無障礙雜誌》
#鄭豐喜基金會  #鄭豐喜破浪勇者獎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無障礙

《吾愛 ・無礙》~黃斌洋董事

《吾愛 ・無礙》 
~鄭豐喜基金會「破浪勇者」殘障傑出青年見面會 後感
*前言
從小很喜歡看鄭豐喜先生「汪洋中的一條船」勵志書籍以及翻拍電影長大的自己,感恩今年因緣俱足受到邀請,進入「鄭豐喜文教基金會」董事會團隊,一齊貢獻微薄心力,關心殘障肢障者的各項權益。
在今天的董監事會後,祖瑛執行長特別安排了一場「與破浪勇者(殘障傑出青年代表)見面會」。斌洋挑選其中一段故事,跟好友分享感動….
*故事
小潔(化名),一位三十多歲的花樣年華小女生。
先天性成骨不全問題讓她不知「婷婷玉立」是啥意思,玻璃般易脆骨質更讓小潔經歷不下百次莫名骨折。進出急診室對她而言如同「走灶咖」般熟悉,而門前一個小檻,對她而言簡直如象棋盤上大象遇見楚河漢界般無奈。
不要說「立正」對小潔是天方夜譚,有時候連怎樣「好好坐」,「好好躺」才可以舒服些,都求助無門。
這樣花樣年齡的女孩,在歷經三十多年的上天玩笑後,原本自己猜想僅存的應該只剩哀怨與憂傷的陰天系女孩。但是當今天斌洋參加「鄭豐喜文教基金會」所舉辦「破浪勇者」殘障青年代表見面會時,眼前出現的小潔,出場時不但充滿陽光,臉上還洋溢比常人更多的溫暖微笑。
「這小女孩生命韌性未免也太…」我不禁內心乍舌。
「大家好, 我是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的總幹事小潔。」
小潔自我介紹時,坐在遠方的我仍能清楚看見,在她跟電動輪椅相較下不合比例的嬌小身軀上,掛著一個陽光燦爛的超大微笑。
「今天由我來跟各位董事分享『自立生活協會』在做什麼。」小潔請旁邊助理打開ppt 投影內容。
「真是好樣!」我再次偷偷乍舌。這小女孩不但沒有被先天缺陷所擊倒,反而將瓶頸變動能,用自己第一人稱的過來人經驗創立協會,想要幫助更多與她類似困境的身心肢障青年。
在第一張投影片內容,放映的是一位坐著輪椅人士,面對輪下前方的階梯,臉上露出無奈難色。而投影片的中央,則寫了兩個醒目大字:
「障礙」。
「請教大家,這幻燈片上所寫的『障礙』,倒底是指什麼呢?」小潔提出疑問。
想當然爾,一點都不難猜出她希望大家回答的是「階梯」。
「但是,會不會有人認為這個『障礙』是只有坐輪椅的人才會出現,也就是說障礙根本只存在於肢障者本人呢?」
感受到小潔的提問越來越深入了。
「而各位有沒有想過,面對逐漸高齡化社會,需要坐輪椅的長輩將會越來越多。而自己也終將老化,因此提早推動『無障礙空間』其實也是為自己未來老年生活的無礙活動空間作提早佈局呢?」
從小潔的微笑表達裡,閃耀出藏不住的慧質邏輯與說服力。
「層層階梯對於肢障輪椅族而言,是充滿危機的高山峻嶺。如果改為斜坡設計,就變成親和許多的康莊大道。」
小潔說出了無障礙環境宣導的第一步。
原來直角九十度的階梯,對正常人而言只是一抬腳。但是對輪椅族而言,卻可能是一次跌倒、一個翻車、一條楚河、一筆漢界…….
*心得
命運俄羅斯大輪盤,恰巧分配給自己行動自如的身體,讓自己暫時不用為空間無障礙設計而煩心。卻也不小心分配給眼前這群「破浪勇者」並非健全的手足與身體。但無論早晚,人終將會老,自己的摯愛也會老去。如果無障礙環境觀念不變,現在輪椅殘障人士生活的不便,似乎也將是未來自己老去的行動不變縮影。
吾愛・無礙
為己・為人
小愛・大愛。
自己從內心被小潔說服,支持商家與門市從入口通道開始,從「階梯」外,多一個「斜坡」選項,讓彼此通行的愛,不再有阻礙。😁
 

想法更重於法律

【想法更重於法律】–無障礙法規探討

劉俊麟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 第一屆鄭豐喜破浪勇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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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規定:「法規對於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此即「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適用原則。
 
有關身心障者的法律,例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相較於大學法、社會救助法等等普通法來說,身權法在法律適用順序上即是優先於普通法。這樣的設計很好,相信有法學專家可以提供大家一個很棒的解釋。
由於我國的身心障礙者權益長期以來是處於邊緣化的地位,即便有好的法律設計,卻也不見得處處被保障,舉例來說:我們的身權法第53條第6項中明白規定「大眾運輸工具之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不符合前項規定者,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令運輸營運者於一定期限內提具改善計畫。但因大眾運輸工具構造或設備限制等特殊情形,依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設置無障礙設備及設施確有困難者,得由運輸營運者提具替代改善計畫,並訂定改善期限。」,根據目前已上市的無障礙車輛來看,我國已經有充分條件生產或進口無障礙車款擔任計程車,然而雖說身權法已經有清楚的法源,政府機關至今卻未有任何的改善期限,交通部僅僅將「無障礙計程車」更名為「通用計程車」,沒有其他任何的政策引導或是規畫來解決計程車無障礙化的有效作為。
 
我國的身心障礙者在處處不平等的生活環境中,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制度的規畫,卻設定一個刁難身心障礙者運用該制度的經費補助辦法。
 
一位身心障礙者如果嘗試想要利用這個制度自立生活,首先要面臨必須和家庭其他成員「計較」收入的問題。為什麼會這麼說呢?現在的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制度,會先審查障礙者的「家戶總所得」,如果家戶所得超過社會救助法的計算標準,則必須由身心障者自行負擔30% 的費用。
 
我不明白,是否在設計這個制度的公務員家中,一個沒有生產能力、經濟能力的成員,每個月必須固定拿出3600元來支付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制度是一件輕鬆容易的事情?更何況這3600元只夠支援他大約1/12的時間(一個月如果用30天計算、共有720小時,但目前政府只願意支持60小時,其餘的660小時的時間,一位極重度肢體障礙者只能夠自求多福),這樣的費用像極了繳給地痞流氓的保護費。公務員最喜歡引用「社會救助法」來回應有關於身心障礙者經濟困難的提問。社會救助法第一條「為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並協助其自立,特制定本法。」,社會救助法是一個普通法,適用全國民眾,但是並不侷限身權法及相關法律必須在社會救助法的規範之內,才能對身心障者有特別的保障。可見得引用社會救助法來解釋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制度的公務員,他的法律理解是不及格的,而他的行為則涉及違反身權法對於特定人的保護,當然更不用說,他所制定的政策完全沒有濟弱扶傾的精神,但是強調自己解決了民眾困難的時候卻又不遑多讓。
 
有些人會批評這樣的想法是沒有顧及到我國的低稅負,但是批評者從來沒有分析比較過,他口中所謂的高稅賦、高福利政策的國家,民生物價與代工薪資是多少?台灣或許在稅負上面沒有像社會福利國家那麼高,但是相對的,兩個國家的生活條件、薪資、物價,甚至社會住宅的數量比率也多不同,基本上是無法單從一個稅負制度來當成比較兩國的社會福利差異的原因。若說要比較,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的政府,說要買武器就買、說要推動基礎建設就做?台灣的實力遠遠高過於我們的想像,只不過我們一直是一群對政府非常容忍的人民,而政府就像是被寵壞的孩子一樣那麼的驕縱。
 
如果說,我們今後的水準仍然要停留在一個次等人的國度裡面,那麼我們真的可以什麼都不做改變,因為幾十年來我們的進步真的跟不上世界。如果說,我們希望以後的生活越來越好,國民的保障和支持越來越完善,那麼我們需要的不光是法律或規定,我們需要不斷地教育國人,讓我們的認知想法可以引領社會的發展。

*文章刊登於本會第77期《無障礙雜誌》

十多年沒量過體重,疫情中的身障者:「無障礙就醫環境是你們的獎勵,卻是我們的空氣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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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五(3/19),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聽障人協會、失序者聯盟等多個民間障礙者團體,更與立委洪申翰共同舉辦「障礙者防疫措施與醫療服務改善座談會」,邀請陳時中部長參與,針對障礙者在疫情中的「防疫資訊可及性」與「就醫及醫療需求」等面向陳情。
身障團體在座談會中一再強調〔無障礙政策規畫需納入障礙團體代表〕,只因他們才是最了解自身需求的人,以免衛福部奔忙半天,做出來的卻常是令人尷尬的,「很有障礙的無障礙措施」。…
圖/洪申翰立委辦公室提供